重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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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4-09-30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全景商机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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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发布消息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城乡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等政策,根据重庆市政府调控要求,重庆市住房信贷政策调整如下: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此项政策自2024年9月30日起执行。校对:刘星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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